空调净化系统管理规程最新版图片-空调净化系统管理规程最新版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和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本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符合前款要求。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应当直接来自室外,严禁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
新风口应当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并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
送风口和回风口应当设置防鼠装置,并定期清洗,保持风口表面清洁。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具备下列设施:
(一)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
(二)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
(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四)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进行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已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每两年对其进行一次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行。
卫生学评价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规定。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保持清洁、无致病微生物污染,并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清洗:
(一)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
(二)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
(三)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
(四)风管系统的清洗应当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专业机构应当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设备、技术力量,并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的要求。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做好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检测和维护,并建立专门档案。
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卫生学评价报告书;
(二)清洗、消毒及其资料记录;
(三)经常性卫生检查及维护记录;
(四)空调故障、事故及其他特殊情况记录;
(五)空调系统竣工图;
(六)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 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生空气传播性疾病后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应急处理的责任人;
(二)不同送风区域隔离控制措施、最大新风量或全新风运行方案、空调系统的清洗、消毒方法等;
(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停用后应采取的其他通风与调温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立即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待其检测、评价合格后,方可运行:
(一)冷却水、冷凝水中检出嗜肺军团菌;
(二)空调送风中检出嗜肺军团菌、b-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三)风管积尘中检出致病微生物;
(四)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单位;
(五)风管内表面真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单位;
(六)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每平方米大于20克;
(七)卫生学评价表明需要清洗和消毒的其它情况。 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启动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
符合下列要求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方可继续运行:
(一)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的;
(二)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保证该装置有效运行的;
(三)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能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的。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立即停用,进行卫生学评价,并依照卫生学评价报告采取继续停用、部分运行或其它通风方式等措施。 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下列设备或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
(一)开放式冷却塔;
(二)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
(三)空气处理机组;
(四)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
空调系统的冷凝水和冷却水以及更换下来的部件在处置前应进行消毒处理。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公共场所实施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以下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一)公共场所经营者执行本办法的情况;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业清洗机构执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的情况;
(三)卫生学评价机构执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情况。 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发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责令改进;经责令仍不改进的,予以公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采取暂停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等控制措施:
(一)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规定的;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空气传播性疾病流行的;
(三)经检测,发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存在重大隐患的。 本办法的术语含义如下: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风管系统: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中用于处理和输送空气的风管、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及其它部分。
空气传播性疾病:以空气为主要传播途径的疾病。 本办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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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工程管理总则
项目前期工作
合同管理及造价控制
施工质量控制
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
竣工验收及工程维修
工作纪律及考核制度
奖惩办法
工程管理制度
工程管理总则工程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为了强化和明确责任,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经营战略的实现,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最大限度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发扬团队协作精神,使工程管理科学规范有序严谨。各岗位人员应该各尽其责,精研业务,掌握本行业规范规程的最新发展和市场变化信息,有效控制项目质量、进度、造价。
工程部总体任务是根据项目特点制订监管控制计划,综合考虑施工工序和总体进度计划,找出重点监控点及关键环节,预测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经济合理的方案及相应技术措施,协调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的关系。(1) 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结构
(2) 工程管理部门主要任务根据当前的环境和我公司具体情况,工程部门兼顾工程管理和监理双重职能,其主要任务是:1、建设前期阶段协助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设计任务书调查主要用材及设备2、设计阶段提出设计要求协助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商签勘察设计合同并组织实施参与设计过程编制总体概算3、施工招标阶段拟定招标文件,提出招标意见,考查投标单位,组织招投标会议,向公司推荐中标单位审定合同条款,签订承包合同编制总体施工计划确定交房时限4、施工阶段接收地块,进行场地准备和布置审查设计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确认材料和设备规格和质量控制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工程造价完备技术档案资料组织工程验收5、后续阶段组织工程决算组织项目工程移交工作负责检查工程状况,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督促工程维修协助完成备案手续(3) 岗位职责全面完成岗位职责100%,基本完成70%,未完成(60%—0%)。1、 工程部经理职责(1) 领导本部门人员对工程全过程进行有效管理(2) 负责本部门人员工作安排、考勤及考评工作(3) 制定项目管理计划,根据该规划组织、领导和检查项目管理工作,保证工程建设目标顺利完成。(4) 负责项目合同管理,严格履行合同管理任务和把握进度付款条件。(5) 主持审查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提出改进意见。(6) 提出施工材料、设备选择建议。按合同要求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规格和质量。(7) 组织处理工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事故、检查督促工程进度。(8) 协调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关系。(9) 主持验收各分项、分部工程,按计划移交,并落实工程维修。(10) 审核现场签证, 组织工程结算,督促完备技术档案资料。
2、 各专业工程师职责(1) 熟悉设计施工图纸、领会设计意图、掌握并正确运用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与工程质量评定标准。(2) 在施工图会审前, 理出设计图上的错、漏、碰、缺、使用不合理处,及时以书面形式报本部门和分管领导,并交设计单位处理。(3)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规范、规程施工,对工程质量事故必须要求施工单位返工,(4) 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5) 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核清工程量,并及时向工程部经理汇报。(6) 土建工程师必须现场核对建筑物定位、地基、基础轴线、标高、屋面、用水房间、管洞、门窗周边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理,对存在质量安全等隐患的工序 必须要求返工。在装修施工前,必须要求施工单位作出样板间,并严格按照样板间监督施工。(7)水电工程师:在施工首层必须要求施工单位作出水电暗敷线管的样板间,准确注明各管线位置,严格按样板间施工,隐蔽项目的隐蔽前要求施工单位如实绘图。(8)专业工程师每天必须如实填写施工纪要,随时备查。3、 造价工程师职责(1) 充分熟悉施工设计图纸,国家标准和工程定额及有关文件,熟悉合同条件。(2) 负责工程预决算工作,严格按照合同审核后签证,及时完成预决算工作。(3) 负责月工程进度报表的统计汇总.(4) 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签证及设计变更的经济核定.(5) 负责及时提供销售及策划部门需要的各项数据、资料.(6) 负责原材料市场价格的收集汇总。(7) 参加图纸会审,及时发现图上的错、漏、碰、缺,以书面形式汇报本部门和分管领导,并交设计单位处理。(8) 按时计算出各种套型销售面积。4、 资料员职责(1) 负责管理本部门的各项工程技术资料(2) 负责收集整理上级及相关部门送交的各项资料、文件(3) 负责施工期间工程资料,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签证等的收发工作.(4) 负责打印本部的文件资料、绘制设计变更图(5) 负责工作竣工资料收集整理。(6) 负责市场信息收集与管理二、 项目前期工作(一)?为项目整体策划提供技术支持1、 对地块进行分析评价。包括区位环境、地质地貌、水文气象、基础设施、周边的建筑特点等。2、 组织规划概念设计,并进行评审。3、 做出项目控制性概算。(二) 设计、监理、测量及施工单位招标。
1、招标组织机构、招标方式及投标基本条件由公司管理层决定,工程部主要负责招标的技术性工作。2、 编制招标说明书和设计任务书3、 编制参考性标底4、 考察投标单位5、 审定合同条款(三)场地准备和布置1、 地块验收:核查红线控制点位,做好定位放线坐标,控制点、高层控制点的确定和保护工作。核对总平坐标点位及周边建筑物相对关系尺寸。2、 现场清理和布置:清除施工障碍,包括拆迁、移树、排污等,结合施工标段划分和道路情况合理布置场地。3、 组织地质勘探工作:根据总平方案和相关规范报出技术要求,以招标形式选定勘探单位。4、 落实施工用水、用电、临时道路、道路开口等准备工作,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5、 工地形象的确定和实施:如围墙、大门、广告牌、警示牌、出入证等。(四) 拟定项目施工管理总体计划1、 项目总体进度计划:确定开工及交房时间,分解细化各分项工程进场及竣工时间。2、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计划:明确施工过程中各质量监控点、监控方式及控制责任。3、 施工所用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公司资金总体使用计划,结合施工单位承受能力制定。4、 各类专业工作计划5、 落实测量单位,制定沉降观测、垂直度控制计划6、 人员工作的具体安排(五) 确定主要材料及设备的品种和品质根据项目总体方案,结合项目区位特征及品质定位,综合考虑施工工序、质量特征、顾客关注程度、可能的技术措施合理选择主要材料及设备,为设计的细化和准确提供依据。1、 墙体材料:包括墙体主体材料、填充墙材料、外墙材料等。2、 门窗材料及品牌3、 屋面室内及阳台防水材料4、 供电、供水系统:确定抄表方式、主要材料,要求既经济合理又便于后期管理。5、 其它主要装饰材料:为楼梯间、阳台、女儿墙、大门、围墙等部位所用装饰材料6、 电梯设备及备用电源设备7、 消防设备和通风排烟设备?(六)?设计质量控制设计阶段是房屋基本品质和造价控制的关键性环节,各种专业工程师应积极参与设计过程,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发现设计中的遗漏和不足,及时将意见反馈给设计单位。1、 核对红线控点位,各建筑物之间及与红线的相对关系,根据经济指标评价设计的经济性:按地下建筑主体结构、装饰工程及安装工程等分项评价。2、 根据规范要求及地方审查条例确认基础类型、结构体系。3、 核查细部功能及构造的合理性4、 检查销售图纸和施工图纸的一致性,由工程部、销售部一起确认并形成记录。5、 检查设计文件的完备性(七)其它前期工作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此项工作对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影响很大,要求各专业工程师务必认真仔细。尤其注意功能的合理性、施工的可行性、造价的经济性以及各工种图纸表达的一致性。审定施工组织计划和监理规划协助办理施工许可证审批开工报告确定交房装修及设备标准拟定对客户的质量保证书统一宣传口径:车位数量、配套设施、景观环境等图纸领取分发、场地移交。3、 合同管理及造价控制(1) 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工期、质量、造价控制的有效手段。施工及材料定货合同、协议是项目管理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和约束条件。因此所有工程监管人员必须强化合同管理意识,熟悉合同条款并以此为依据进行管理。合同或协议的订立、签字应严格按公司授权操作。所有签订的工程及定货合同、协议由资料员保管,并呈送公司资料室及财务备案,所有合同、协议均属公司保密资料,未经允许不得外传。合同条款应严谨、细致、清楚明暸,力求做到合法、合理,有利于维护公司利益,且具有可执行性。工程管理人员对分工范围的合同执行情况应当随时掌握,发现有与合同条件相背且不利于公司的情况应当及时反映,并及时纠正,确实不能纠正时应汇同相关各方进行确认,以利于在结算时进行调整或处罚。重大工程合同原则上交法律顾问审定。未经公司同意,工程部门不得给施工单位进行付款担保或作为第三方监章。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情况或发现有重大缺陷应及时签订补充合同。造价控制造价控制贯穿于项目策划和工程管理全部过程,控制的效果直接影响到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造价控制是以保证设计功能和建造质量为前提,以高性价比为目标,以合同管理为主要手段。1、 设计的经济合理性。房屋建造的成本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设计的经济性,工程管理部门应结合具体情况,提出合理的分项经济控制指标,并在设计过程中得以实现。2、 财务费用的控制。制定科学的项目实施计划尽量缩短建造周期,以节约财务费用和工程管理费用。3、 材料及设备的选定。在广泛市场调查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定位进行选定。市场调查应以报告形式呈交,通过集体讨论得出初步意见,价值在5万元以内的材料或设备由工程部经理和分管副总确定,并报总经理批准,高于5万元时原则上公司经营班子确定。4、 配套系统的确定。经济性与适用性相结合,造价控制应综合考虑直接造价和后期管护费用。5、 装修标准控制:其标准应切合楼盘定位且有利于塑造楼盘形象,注意与宣传资料的一致性。6、 对设计变更的控制:对设计变更应审慎处理,及时计算出变更所发生的造价增减,并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设计变更签字流程见附录1。7、严格控制现场签证。所有签证项目都必须提交工程部讨论,单项签证1万元以内的由工程总监决定,1~5万元范围由工程总监汇同分管副总共同决定, 5万元以上报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才能生效。现场签证流程见附录2。8、工程发包的价格控制。在确定的技术参数,完善的设计文件基础上,确定工程发包的控制价格。特别是主体工程应通过多种途径得出合理的参考标底,为公司管理层决策提供依据。9、作好所有工程项目的总体概算。按以下项目进行:(1) ?工程前期费用:地勘、设计、场地清理、施工供水、供电。(2) ?各单体建造价:土建、装饰、安装。(3) ?配套工程造价:市政排污、供水、供电、燃气、消防、弱电、人防。(4) ?环境工程:各出入口、围墙、小区道路、园林绿化、照明等。10、严密组织决算工作。决算工作是造价控制的最终环节, 以维护公司利益为原则,力求“公开、公正”。坚持分级审核,交叉检查,确保不出现不利的错算、漏算。11、 准确把握市场行情。4、 施工质量控制工程质量控制是工程管理部门核心任务,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来完成。工程质量控制的依据是设计文件及相关的规范和行业标准,因此熟悉设计文件和相关的规范是有效控制质量的前提,我们应按建筑工程行业长期形成的质量保证体系来进行控制,即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技术措施,结合政府质检部门(质检站)和社会监督机构(监理公司)实行自检、互检,交换检查制度,分级控制。下面列出分阶段质量控制要点:地基及基础施工1) 准确的定位放线2) 掌握相关资料、分析地勘资料,弄清工程附近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公共设施的构造情况。3) 地基地质情况和基底标高核查,若出现异常情况,应停止施工,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分析情况,消除质量隐患并形成文件资料。4) 安全可靠基坑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和施工顺利进行。5) 可靠经济的地下室防水技术措施6) 置于地下室的设备安装方案。7) 考虑地下室消防、电气、人防工程设备、管线布置的协调性8) 提前考虑基础工程与上部结构的关系,保证基础验收的顺利进行。9) 土方回填前的基础验收。2、?主体施工1)?砌体工程:(1) 检查所有产品的合格证书及产品性能检测报告。(2) 校核放线尺寸。(3) 核查砌筑砂浆用材及配合比(4) 按验收规范检查砌筑方式及砌体质量(5) 检查构造柱位置及配筋。(6) 检查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是否正确留出或预埋。2)?砼结构工程(1)?模板工程:全数检查模板安装承载力、尺寸偏差及预埋件、预留孔洞,控制拆模时间。(2)?钢筋工程:a.?按规范要求对原材料进行抽检。b.?当钢筋的品种、级种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c.?检查钢筋加工质量,包括弯钩、弯折、焊接及绑扎。d.?按设计要求检查安装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并形成记录。(3)?砼工程水泥进场时对品种、级别、出厂日期进行抽检,进场后进行复检。检查配合比设计资料和施工配合比。全程监控砼浇筑过程拆摸后检查现浇结构强度和尺寸3.防水工程防水工程是房屋建筑工程中最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分项工程之一,其质量问题易显现、难维修,且后遗症严重。因此其质量控制应从材料、作法、保护、检查等环节上严加管理。地下防水工程1. 根据地下建筑工程的使用性质、地下水位情况、基础形式等条件合理选择防水等级和防水方案,在设计阶段进行比较和调整,力求做到防水可靠且经济合理。2. 仔细审查施工方案,掌握主体及细部构造的防水技术要求。3. 施工阶段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三检”制度,并有完整记录。6. 对与防水相关的材料、施工方法、验收程序均按《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严加控制。7. 注意地下排水工程的合理设计。屋面防水工程1 根据建筑物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合理确定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一般建筑防水等级为Ⅲ级,2 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10年,3 一道防水,4 高层建筑防水等级Ⅱ级,5 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15年,6 二道防水。7 结合市场调查,8 在设计过程中确定出屋面防水材料的品种规格、生产厂家及价格,9 原则上选择市场覆盖面大的成熟产品。10 严格检查防水主材及配套材料出厂合格证、质检报告和现场抽样复11 验报告。12 强化过程检查及蓄水检查,13 蓄水检查至少作两次(分别在防水层完工交验、屋面工程完工时进行)。墙面防水14 选择墙体材料时考虑防水因素(包括外墙、厨卫间墙体)15 按规范要求选择外墙找平、粘住和勾缝材料。16 严格控制找平层及结合层施工程序。17 完工后进行淋水检查和和雨后检查。18 重点监控外窗、外门框防水,19 尤其注意填充料、防水胶品质及施工质量。厨卫间及阳台防水、排水20 相关墙体材料选择考虑防水因素。21 管线布置、施工与墙体砌22 筑方式相配合,23 尽量避免剔槽。24 严控墙体砌25 筑质量及找平抹灰层质量。26 慎重选择防水材料。27 强化阶段检查,28 包括上水管加压检查,29 上下水管通畅性检查,30 蓄水检查,31 交验检查等环节,32 并作好详细记录。33 做好半成品及成品保护工作。34 结合业主可能的使用方式合理设置排水系统。3)?装饰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含盖范围广,质量控制点多,除功能性要求外,还涉及视觉美感,二次装修的便利性,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在质量管理上应采取点面结合方式,尤其注意合理的工序安排,减少交叉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1 在设计阶段,2 尽可能明确各种装饰材料及做法,3 这样既有利于控制造价,4 也有利于控制质量。5 注意材料样品,6 成品样板的确认与管护。坚持按样验收原则,7 对与样品样板不8 合的施工应责成改正,9 无法改正时应重新核定价格,10 及由各方签字备11 案。12 按以下分项工程分别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方案。a.抹灰工程。b.门窗工程。c.细部工程。d.墙地面铺装工程。e.涂饰工程。f.栏杆扶手工程。g.卫生器具安装工程。13 严格把握与安全相关的项目:防火安全,14 栏杆高度与形式,15 门窗构造。4)?安装工程分系统进行控制,主要系统有:给排水、电气、燃气、消防、电梯系统、弱电系统、人防工程等。完善各系统的设计,设计阶段提出合理化建议,施工前全面审核,提出改进意见。优化设备选型。原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实验报告,并符合设计要求,现场核对材料设备和规格。明确施工责任界限及相关配合费,协调各专业施工队伍的关系。总平施工阶段各安装工程的配合:总平施工阶段各工种施工交叉作业多,相互影响大,且工期往往很紧张,因此管理协调工作多,难度大,由工程部门领导负责协调。a.综合场地情况,工期安排及各分项工程的特点来制定总平施工方案。b.工序的安排和调整着重于对后续工程有影响关键环节。c.预先制定协调机制。⑥各类水管安装试压应全面、严格,责任到人。⑦系统调试应有明确方案,联动系统统一最终调试,预留出调试时间。⑧及时配合完成职能部门的专业检查程序,并取得相应认可,如消防、人防、绿化等项目,留出合理的整改时间。5、 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在施工的全部过程中都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管理。1、完善安全责任制,工程部门指派专人负责。2、严格检查施工单位安全制度、安全措施。3、重点检查: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楼电梯口、施工用电、塔吊、提升机。4、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和费用:包括场地道路、料场、防尘降噪、排污、生活设施等。5、加强现场进出人员安全管理。所有进入现场人员(包括工程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要求。6、 竣工验收及工程维修1、完善工程竣工资料,及时完成备案手续。2、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各项工程验收工作并完备手续。3、汇同物业管理人员进行交接检查,确定整改完成时间。4、在工程合同中明确工程维修方式,及时处理各种维修问题。5、完善移交手续:包括交接文件、电、水表读数、整改内容等。七.工作纪律及考核制度(一)工作纪律1、本部门员工必须维护本公司利益,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劳动管理条例及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服从工作安排。施工期间、交房期间的节假日,员工应服从值班安排,不服从上级工作分配按旷工处理。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上班时间禁止打牌、玩游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一年之内发现三次,作辞退处理。严禁同乙方人员。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发现三次作辞退处理。严禁上班、值班期间中午喝酒,晚上有值班任务时晚餐也严禁喝酒。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警告,第二次则作辞退处理。严禁将本公司的有关图纸、文件、资料向工作需要外透露,?否则承担相应责任。保护公司财产,自觉节约用水、用电及办公用品,不得将办公用品私用。自觉维护个人及公司形象,严禁打架、斗殴。遵守工地安全制度,违章后果自负。严格禁止个人向施工单位推荐材料及施工班组。工作中有重大立功表现,包括提出能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发现重大问题并及时解决的,奖励1000~3000元。玩忽职守,导致工作失误,轻者罚款1000元,重者予以解聘。在对外合同签订及工程管理过程中收受回扣,轻者罚款,重者解聘,情况特别严重者,公司保留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力。14、项目的目标考核指标、绩效奖励额度由公司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制定。(二)考核制度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00—5:30。2、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来执行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具体的人员负责,出现问题须落实责任,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3、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且应制定下一阶段个人的发展计划。4、对于岗位责任制的完成情况采取分阶段评分制,具体分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阶段、地下工程阶段、主体工程阶段、装饰工程阶段、竣工验收和后评估阶段等几个阶段,由工程部统一制定岗位责任制完成情况分析表,交由员工自行评分后,再与其他员工进行交叉评分,最后再交与公司进行总评分,评分结果配合奖惩制度。5、各岗位相辅相成,但又互相监督。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协助并配合其他人员的工作。(三)例会制度1、设立周会制度:每周五召开例会,全面总结本周的工作以及安排下一周的具体工作。2、设立月会制度:每月末召开例会,对本月的工作情况、工程进度、员工职能的实施情况以及综合考核进行详细的总结,并作出相应的表扬与批评;对于本月发生的大事须仔细分析、研究并做好记录,在以后的工作中尽量做到扬长避短;最后制定下一个月的发展目标和具体实施方案。3、不定期例会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和处理好工程进度中和日常工作中的一系列问题。八.奖惩办法(一)工资构成:1、基本工资:按公司工资制度执行。2、施工补贴:综合考虑加班费、劳保费及工作交通费,标准为资料员基本工资×10%,其他人员为基本工资×15%,补贴时期为土建施工单位正式进场到交房后3个月。3、误餐费及通讯补贴:误餐费按法定工作日每日5元/人,通讯补贴为工程部经理300元/月,其他人员100元/人。4、工资补贴方案:以项目目标考核评定,结合《东方新城》项目具体情况,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工资补贴总额按项目总建筑面积(m2)×2元控制,工程部经理工资补贴由公司另行考虑,预计总建筑面积为79222?m2?,施工总工期为15个月。具体分配标准为:土建技术负责人0.46元/?m2?,主管为0.27元/m2,水电及设备0.6元/?m2?,造价0.3元/?m2?,资料员0.1元/?m2?。5、绩效奖励方案:项目总建筑面积(m2)×0.5元作为奖励基金,结合个人考核评分分配。6、具体奖惩措施按公司制度及《工程管理制度》执行。
净化空调和一般空调的区别?深圳有那几家洁净公司?
第1章 净化空调的基本知识
1.1 净化空调的特点及要求
1.2 空气净化的基本措施
1.3 洁净室的分类
1.4 空气污染物及其特点
1.5 空气洁净度等级
1.6 噪声控制要求及控制措施
1.7 洁净室的气密性要求
1.8 对防火和防排烟的要求
第2章 净化空调的气流组织
2.1 一般原则
2.2 非单向流式气流组织
2.3 单向流式气流组织
2.4 洁净隧道式气流组织
2.5 送回风口
第3章 净化空调系统
3.1 集中式净化空调系统
3.2 分散式净化空调系统
3.3 半集中式净化空调系统
3.4 净化空调系统的划分原则及分类比较
3.5 净化空调系统的形式选择
3.6 净化空调系统的相关附件
3.7 排风系统
3.8 新风处理
3.9 正压控制
第4章 空调净化设备
4.1 空气过滤器
4.2 过滤器送风口及风机过滤器单元
4.3 洁净工作台
4.4 自净器
4.5 层流罩
4.6 净化单元
4.7 装配式洁净室
4.8 空气吹淋室
4.9 物品传递窗
4.10 净化空调设备
第5章 空气净化对建筑方面的要求
5.1 平面布局及安全疏散
5.2 人身与物料净化的要求
5.3 管线组织\技术夹层与竖井
5.4 机房位置
5.5 室内装修及材料
5.6 气密性措施
第6章 净化空调工程设计
第7章 一般工业洁净室的空调净化
第8章 一般生物洁净室的空调净化
第9章 生物安全洁净室的空调净化
第10章 净化空调的施工和运行管理
参考文献
净化车间吊顶高四米,采用什么形式的净化空调
净化空调还基本是营销概念(比如钛金,银离子,除甲醛,纳米等等),实质上真正的净化空调还很少,不如省下钱买空气净化器合适。或者注意多不用空调的时候多开窗,保持空气流通。再有定期清理下空调的出风口,及过滤层
洁净室空气净化系统必须连续运行吗
初效+中效过滤器+高效率的三级过滤
1、净化车间设定全气体空调系统软件时,采用下列对策:初效+中效过滤器+高效率的三级过滤;空调离心风机直流变频,采用运作曲线图陡降型;针对设立生物安全柜的屋子设定单独的空气处理机组家用新风系统;全方位排风系统与生物安全柜排风系统要各自设定。
2、按空调机器设备的特性,空调系统软件有集中型、部分式或混合式教学三类。部分式(即空调发电机组)的关键优势是土建施工小、易调整、越马快、应用灵便,其缺陷是一次性项目投资较高,噪音也很大,不适合较长风道。集中型空调系统软件的关键优势是规范化管理,检修便捷,长寿命,初项目投资和运作费较省,能合理操纵房间内主要参数。集中型空调系统软件常见在空调总面积超出400~500平方米的场所。集中型空调的气体处理方式常由空调箱里的“制冷段”来进行。这类制冷段,可选用自喷超低温水,当规定较干躁的气体时,可选用表层式空气冷却器。这时候,为了更好地环保节能,除选用一次送风外,还可选用二次送风。如要进一步提高排风的干躁情况,可再加上电加热器或蒸气加温。空调屋子里一般应保持正压力,以维持车间环境卫生。混合式教学空调系统软件接近所述彼此之间,即不仅有集中型的优势,又有分散型的特性。
3、整体式气体解决发电机组+制冷机组+高效过滤器。这是一个传统式的净车间化空调系统软件的方案设计。整体式气体解决发电机组里带有各种各样作用段,如混和段、初效过虑段、表冷段、二次送风段(或正中间段)加温段、增湿段、中效过滤器过虑段、离心风机段等。
公共场所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洁净室要获得良好的洁净效果,不仅要着重采取合理的空调净化措施,而且也要求工艺、建筑及其他专业采取相应的措施:不但要有合理的设计,而且还要精心的符合规范的施工安装,以及正确的使用洁净室和科学的维护管理。为使洁净室获得良好的效果,国...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简介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障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其他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和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本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符合前款要求.
第四条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应当直接来自室外,严禁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
新风口应当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并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
送风口和回风口应当设置防鼠装置,并定期清洗,保持风口表面清洁.
第五条 空调机房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存放无关物品.
第六条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具备下列设施:
(一)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
(二)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
(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四)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
第七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进行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已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每两年对其进行一次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行.
卫生学评价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规定.
第八条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保持清洁,无致病微生物污染,并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清洗:
(一)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
(二)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
(三)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
(四)风管系统的清洗应当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专业机构应当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设备,技术力量,并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的要求.
第九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做好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检测和维护,并建立专门档案.
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卫生学评价报告书;
(二)清洗,消毒及其资料记录;
(三)经常性卫生检查及维护记录;
(四)空调故障,事故及其他特殊情况记录;
(五)空调系统竣工图;
(六)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
第十条 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生空气传播性疾病后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应急处理的责任人;
(二)不同送风区域隔离控制措施,最大新风量或全新风运行方案,空调系统的清洗,消毒方法等;
(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停用后应采取的其他通风与调温措施.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立即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待其检测,评价合格后,方可运行:
(一)冷却水,冷凝水中检出嗜肺军团菌;
(二)空调送风中检出嗜肺军团菌,-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三)风管积尘中检出致病微生物;
(四)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单位;
(五)风管内表面真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单位;
(六)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每平方米大于20克;
(七)卫生学评价表明需要清洗和消毒的其它情况.
第十二条 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启动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
符合下列要求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方可继续运行:
(一)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的;
(二)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保证该装置有效运行的;
(三)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能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的.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立即停用,进行卫生学评价,并依照卫生学评价报告采取继续停用,部分运行或其它通风方式等措施.
第十三条 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下列设备或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
(一)开放式冷却塔;
(二)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
(三)空气处理机组;
(四)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
空调系统的冷凝水和冷却水以及更换下来的部件在处置前应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四条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空气传播性疾病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及时关闭所涉及区域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按照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对公共场所及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处理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公共场所实施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以下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一)公共场所经营者执行本办法的情况;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业清洗机构执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的情况;
(三)卫生学评价机构执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情况.
第十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发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责令改进;经责令仍不改进的,予以公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采取暂停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等控制措施:
(一)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规定的;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空气传播性疾病流行的;
(三)经检测,发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存在重大隐患的.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公共场所经营者,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风管系统清洗规范》由卫生部制定并发布.
第十九条 本办法的术语含义如下: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风管系统: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中用于处理和输送空气的风管,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及其它部分.
空气传播性疾病:以空气为主要传播途径的疾病.
第二十条 本办法颁布实施前已经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内达到要求.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目录 1 拼音 2 1 总则 3 2 范围 4 3 术语与定义 5 4 技术要求 6 5 清洗标志 7 6 本规范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 1 拼音
gōng gòng chǎng suǒ jí zhōng kōng tiáo tōng fēng xì tǒng qīng xǐ guī fàn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由卫生部于2006年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2012年9月19日卫通〔2012〕16号卫生部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WS/T 396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2006年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自2012年4月1日起废止。
2 1 总则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工作的专业技术水平,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达到相应的卫生要求,制定本规范。
3 2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各主要构成部分清洗方法、清洗过程以及专业清洗机构、专用清洗设备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专业清洗工作,其它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可参照执行。
4 3 术语与定义
3.1 空气处理机组
输送、净化和调节空气状态(冷、热、湿)的设备及组件。
3.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
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清除空调风管、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及其它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积聚的污染物、空调冷却水塔内积聚的污染物,以及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消毒处理。
3.3 专用清洗设备
用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机械设备、工具、器械和风管内污染物采样设备等的总称。
3.4 机械清洗
使用专用清洗设备进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
3.5 专业清洗机构
从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专业技术服务单位。
5 4 技术要求4.1 清洗方法的要求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应采用机械清洗方法。
4.2 清洗过程的要求
4.2.1工作范围
风管清洗范围包括:送风管、回风管和新风管。
部件清洗范围包括:空气处理机组的内表面、冷凝水盘、加湿和除湿器、盘管组件、风机、过滤器及室内送回风口等。
空调冷却水塔。
4.2.2 现场检查与准备
专业清洗机构应查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有关技术资料,对需要清洗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确定适宜的清洁工具、设备和工作流程。并根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情况和本规范的技术要求,制定详细的清洗工作计划和清洗操作规程。
4.2.3风管清洗
采用专用机械清洗设备将风管内的可视污染物有效地输送到捕集装置中,严禁操作人员进入风管内进行人工清洗。风管的清洗工作应分段、分区域进行,在风管清洗工作段与非工作段之间、进行清洗的风管与相连通的室内区域之间应采取有效隔离空气措施。
4.2.4 部件清洗
采用专用工具、器械对部件进行清洗,清洗后的部件均应满足有关标准的要求。部件可直接进行清洗或拆卸后进行清洗,清洗后的部件应恢复到原来所在位置,可调节部件还应恢复到原来的调节位置。
4.2.5 冷却塔清洗消毒
定期清洗应当首先将冷却水排空,然后对冷却塔内壁进行彻底清洗,做到表面无污物。
当冷却水中检出致病微生物时,应首先采用高温或化学方法对冷却水和塔壁进行消毒处理,然后将塔内的水排空,并对冷却塔内壁进行彻底清洗。
4.2.6清洗作业过程中的污染物控制
清洗过程中应采取风管内部保持负压、作业区隔离、覆盖、清除的污物妥善收集等有效控制措施,防止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内的污染物散布到非清洗工作区域。
4.2.7 作业出入口
清洗机构可通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不同部位的作业出入口进出人力和机械,进行相应的清洁与检查工作。必要时可切割其它出入口,并保证施工后将其密封处理。
4.2.8 消毒处理
必要时应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风管、设备、部件进行消毒处理。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需要清洗并消毒时,应先进行系统或部件的清洗,达到相应卫生要求后再进行消毒处理。应选择在保证消毒效果的前提下对风管及设备损害小的消毒剂,必要时消毒后应及时进行冲洗与通风,防止消毒溶液残留物对人体与设备的有害影响。
4.3 清洗效果及安全措施的要求
4.3.1 清洗效果
风管清洗后的积尘量应达到每平方米风管内表面小于1.0 克,部件清洗后应无残留污染物检出。
消毒后的风管内壁细菌总数、真菌总数的去除率应大于90%,致病菌不得检出。
4.3.2 清洗效果的检查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后,由经培训合格的清洗机构检验人员按照有关卫生要求进行自检。必要时由卫生学评价机构对清洗消毒效果进行检验。
4.3.3 清洗效果的影像资料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后,应使用机器人将所有清洗过的风管内部情况录制成录像带或光盘等影像资料。
4.3.4安全措施
清洗机构应遵守有关的安全规定制定安全制度,清洗现场应设置安全员,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清洗施工人员及建筑物内人员的安全,并保护好环境。
4.3.5 污物处理
从空调风管系统清除出来的所有污物均应妥善保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4 专业清洗机构的要求
从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工作的专业机构应符合附录L的要求。
4.5 专用清洗设备的要求
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主要清洗设备应符合附录M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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