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机身漏水 简易处理-空调机位渗水属于谁维修
房屋漏水不是物业公司的责任。物业公司的责任也只是帮助排除险情,排查原因并拍照取证工作,是不承担维修赔偿责任,维修赔偿责任由漏水的负责方负责。必要的时候,业主以起诉责任者的方式维权,物业公司可以作为证人给予辅助。总之,业主所交的物业管理费中,是不包含房屋维修费用。房屋出现漏水问题,先判别出问题的属性,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才能有利于问题迅速解决。
空调机位裂缝漏水谁的责任
空调是我们在夏天会使用到的东西,但是我们在使用空调的时候,会出现一些问题,这样就必须要及时的处理,因为空调时间长了就不可避免出现一些小毛病,那么,今天就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空调机位漏水归谁负责?空调机位渗水的危害?
空调是我们在夏天会使用到的东西,但是我们在使用空调的时候,会出现一些问题,这样就必须要及时的处理,因为空调时间长了就不可避免出现一些小毛病,那么,今天就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空调机位漏水归谁负责?空调机位渗水的危害?想了解的朋友们一起来参考一下,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空调机位漏水归谁负责
改动空调机位的一方负责。房子的空调机位一般都是设计好的,且一旦改动之后容易出现改动缺陷,导致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也可以直接找物业公司出面协调。
空调机位渗水的危害
1、容易引发后续使用、安全方面的问题:近几年来新建的小区住宅,为追求外墙的美观和整洁,一般在建设时都统一预留有安装空调室外机的位置。如果空调机位设计建造不合理,容易引发后续使用、安全方面的问题,同时也给物业管理增加难题。
2、给物业管理增加难题:由于受当时传统房屋管理体制和早期物业管理水平的制约,房屋自管单位和物业管理公司也没有要求业主一定要使用不锈钢支架固定空调室外机,因此在这样的小区里,固定空调室外机的支架大部分是成本较低的镀锌三角铁架。经过长时间的风吹日晒雨淋,这些镀锌三角铁架已是锈迹斑斑。与此同时,雨水的长期冲刷洗礼,在固定支架的墙面上亦留下一条条棕红色的锈迹。再加上没有统一安装空调排水管,空调产生的冷凝水根本没有可排放的地方,不得不临空随意排放。从物业管理的角度,这些的空调机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上面的主要文章介绍的有关空调机位漏水归谁负责,空调机位渗水的危害的全部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空调机位出现渗水的话,大家一定要仔细找到原因,然后尽快的去处理,因为不及时处理的话,问题就会越来越大。所以要及时去处理。
楼上的空调机位漏水下来,请问下开放商修房子的时候空调外机位该不该做防水?
如果是空调质量问题,是厂家责任。
空调保修6年。
但是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属于包修范围。
1、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非指定的特约安装维修点安装、维修造成的(包括消费者自行安装或拆运修理的); 3、无包修凭证及有效发票或购买证明的;
4、有效凭证、包修凭证不符或涂改的;
5、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的; 6、处理品已超过保修期的产品。参见各大空调商的服务手册。
房子空调外机位漏水属于谁的责任
如果漏水的原因与你自己打墙有关,就属于你自己的责任,如果无关,那么无论什么原因漏的水,都属于开发商的维保责任范围。致于是做空调机位防水,还是处理空调排水,最好三方协商处理,不一定要求有什么法规的,能处理好问题是最好的。
空调机位漏水到楼下,责任怎么鉴定
法律分析:一,开发商在设计空调外机放置位置时,是不会,做防水的,原因很简单,设计院,图纸,上没有要求。二,开发商一般都会在外机放置位置,安装管道,可以让你的空调外机管,塞进去,排水。三,如果没有管道,可以去咨询物业人员,让物业人员联系开发商安装,管道,如果物业无法顺利沟通,可以去住建局,房管局,城建局,投诉,它们有执法权,比物业来的实在。四,如果,是业主自身原因(空调没有外机,没有按位置摆放,无意中损坏排水管,)就要联系物业,帮忙维修,当然,你可能要花点钱,如果不是本来就有问题,那你有权,要求物业出资维修。五,房内机,可以请装修时的师傅,空调师傅,一起检查,是不是空调的质量问题,或者装修时的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法律分析:如果是楼房所具有的空调排水管漏水导致的楼下墙面破损,由物业公司来负责处理。
如果是自家空调的冷凝水排水管漏水导致的,则需要楼上的住户负权责,负责给楼下住户恢复墙面。同时楼上住户可以根据导致排水管漏水的原因来确定是否需要找空调厂家来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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